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洱海水质连续3年为"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率领督察组到大理州进行督察,对大理州在洱海保护治理方面的努力表示肯定。督察组强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解决环保问题,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再上新台阶。州级洱海湖长陈真永表示,大理州将坚持洱海保护作为第一政治责任,全力推进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精准治湖,全民治湖,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洱海水质,并加快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钟灵主持座谈会,省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四明,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罗瑞祥,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夏峰等也参加了座谈会。督察组还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河长制和洱海保护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