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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调整!云南省出台新规,小区园林绿化再也不怕“缩水”了

大理深度房产新闻早读2023-08-28 16:33:54来自云南省

近两年来,因为房地产市场下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收缩,房屋交付“减配降标”现象时有发生,其中又以园林绿化的减配最为常见。

8月18日,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落实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和过程监管3个方面做出重大政策调整,保障附属绿化工程质量。


关于方案审查《通知》要求将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纳入“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环节审查,由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知会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变更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关于竣工验收《通知》要求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环节,验收时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条“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通知项目所在地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执行。

关于过程监管,《通知》要求各州(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建立工程质量和诚信行为动态监管体制,信用记录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重要参考。

在以往的工程建设当中,主体工程和附属绿化工程可以分部来设计和验收,这就会导致一些建设单位只注重主体环节,而对附属设施、园林绿化没有予以重视。把园林绿化纳入到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环节和联合验收环节当中,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能够有效防止绿化景观“缩水”的情况出现,提高城市绿化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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