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大理深度房产新闻早读>  正文

手机看新闻

大理市下发通知:禁止向高层民用建筑内居民配送瓶装燃气

大理深度房产新闻早读2023-07-03 16:50:35来自云南省

6月26日,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内瓶装燃气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法》相关规定,禁止向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宅建筑)内居民配送瓶装燃气

大理市各瓶装燃气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

随着近年来大理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大理市内高层民用建筑也如雨后春笋一般一栋栋拔地而起,许多居住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市民仍使用瓶装燃气,送气人员乘坐公共电梯配送瓶装燃气给用户,一旦发生燃气爆炸事故,不仅财物损失严重,人员伤亡更为惨重。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我局经研究,特通知如下:

一. 各瓶装燃气企业要严格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法》相关规定,禁止向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宅建筑)内居民配送瓶装燃气,同时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 各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大宣传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宅建筑)不能使用瓶装燃气的相关要求和危害,在日常管理环节即时排查隐患和发现隐患,确保动态情况清零;

三.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我局将联合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企业和用户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