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反映“申报建房不予审核”的问题
2021年4月20日,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广武路93号一处建于晚清民初的住房出现险情,为保障生命安全就自行拆除了险情部分。此后,当事人请专业人员绘制了建设图纸和相关的报建资料,同时,请村委会和居委会出具了无住房证明和情况说明书,与报健资料和建设图纸一起提交给办理单位。但办理单位多次拒绝接受当事人提交的报建材料并告知当事人已经发文个人住房停建、不予审核。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6月19日,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对问题进行答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长的留言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大理镇广武路93号苏某风申报建房不予审核”的问题。经查,苏某风户位于大理古城广武路93号,2021年4月20日苏某风户擅自将原房屋拆除欲实施建设,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规划监察中队在例行巡查中发现后,当即责令停工,苏某风户一直处于停工的状态,未发生偷抢建行为。2023年5月22日,苏某风户向我局提交了房屋建设报建资料,在受理审核该户报建资料时,我局规划科工作人员当场告知:由于大理古城街区保护详细规划正在编制报审中,并根据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中心城区自建房停建的通知》规定,大理古城个人建房审批通道暂停审批,个人建房报建只能暂行受理无法上报审批,并明确了补正事项,请苏某风户完善报建资料。2023年6月9日我局规划监察中队在例行巡查中发现苏某风户未获批准私自建挖基础,现场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苏某风户停止建设行为,同时将情况反馈相关执法监管部门,但苏某风户以无住房为由,认为我局要求其补充完善资料属故意刁难,无行政执法权,态度强横,无视我局规划巡查人员劝阻,持续开挖建设。2023年6月13日,我局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在局会议室召集苏某风对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多年来,由于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滞后,以及政策影响而导致大理古城居民刚性需求个人建房审批处于暂停状态,压了诸多社会矛盾。一直以来,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一方面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致力于畅通大理古城建房审批渠道,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古城个人建房审批工作。同时,有效履职,加强大理古城规划保护巡查管控工作,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违法建设,化解矛盾纠纷,无故意推诿塞搪行为,请您予以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来源:人民网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