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被称作“央企一哥”的保利发展集团旗下武汉一个项目因“大跳水”促销被相关部门叫停,开发公司在随后发布的声明中称:公司采取了一定的打折促销方式,造成了一定影响。现声明该销售行为无效,3日内原路退回款项……后期不再采取类似销售行为,严格依法依规销售。
更早时间,保利发展集团位于合肥的一个项目也因降价促销,被投诉“扰乱市场”,导致周边楼盘无法售卖,最终降价计划被叫停。
房地产行业当前仍然面临着压力,楼市销量整体比较惨淡,开发商也只能无奈通过降价促销来促进销售,回笼资金。可一旦降价幅度过大,一方面是很容易刺激到老业主的神经,甚至引发过维权事件;另一方面也会对市场信心和市场秩序造成破坏,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方向相违背。
多地出台楼市政策,禁止“恶意降价”
云南昭通可能是首个将“恶意降价”一词写入官方文件的城市。8月24日,云南省昭通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稳定房价促销售,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区域房价水平、市场供需、产品品质等情况合理定价,并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备案制度,不恶意降价,保持房价在合理区间运行。
此前,已有全国多座城市的房地产业新规中均提出过“不得低于备案价85%”、“禁止房企低价倾销打价格战”等强制性要求,被大众称为“限跌令”。
对于已经买房的人群来说,“限跌令”是财产安全的保障,因为对于巨大多数家庭来说,最大的资产就是奋斗来的房子,一旦出现资产大缩水的情况,这么多年来的辛苦基本等于功亏一篑。对于还在观望的人来说,“限跌令”并不等于是要死守购房门槛,对房地产依赖较为严重的地区,进行地方税收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过渡,此外还需要保障当前融资能力较强的地产商利润,以避免未来发生更大的系统性危机,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
商品房“合理降价”需要有更适宜的界定标准
国家上一次鼓励降价,是在2015年房地产去库存的浪潮中。当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但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因为“棚改货币化”的开启,商品住房价格非但没有降低,反而迅速进入到了新一轮的上涨周期。这和人们对于宏观经济的发展预期有关,在宏观经济的发展向好,人们收入预期率创新高的阶段,自然会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值空间存有乐观情绪。
面对疫情后世界经济面临的巨大通胀压力,与收入缓慢增长相对应的是生活成本的增加,当生活压力大于买房压力,以个人按揭贷款为主的房地产市场中观望情绪弥漫,释放刚改性购房需求的最好方式就是降低买房成本。当前的政策主要还是集中在商业性房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额度、购房补贴等方面,以求在保证房价稳定的同时变相来吸引新购房人群,甚至部分地区专门出台了针对公职人员、农民等特定群体的措施。然而,现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上到处都是看跌房价的人,尽管多地或“明”或“暗”都在调控着房价的下限,但开发企业以“花式促销”来变相降价的行为还是层出不穷。面对这样的情况,更需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来规范各类房地产市场中的促销行为,二是如何来调和降价时老业主与房企之间的矛盾。如果有可供执行的价格促销行为规范,针对老业主也能适当给予在还贷款和二手房交易上的优惠政策,则可再次通过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让市场回归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