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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答复:还房贷、租房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大理深度房产新闻早读  2021-12-02 10:00

[摘要] 近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单进园率队做客第743期《政风行风热线》,就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信息化建设、便民服务等相关问题,与朋友们进行沟通交流,并耐心解答了群众热线问题。

近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单进园率队做客第743期《政风行风热线》,就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信息化建设、便民服务等相关问题,与朋友们进行沟通交流,并耐心解答了群众热线问题。

大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答复:还房贷、租房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本期上线嘉宾

大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答复:还房贷、租房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党组书记、主任

单进园

大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答复:还房贷、租房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计划财务科科长

杨鸿飞

大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答复:还房贷、租房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信息技术科科长

范志刚

大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答复:还房贷、租房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大理管理部主任

张莎琳

本期热点话题

调整大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房住不炒”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力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遏制使用住房公积金投机炒房,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1年4月1日开始调整大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一)将现行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主体,可以是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或配偶,以及双方的父母和子女。”调整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主体必须是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或配偶。”删除“以及双方的父母和子女”。

(二)将现行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必须是最近60个月内”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同一行为可申请提取三次本人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额,前后两次提取间隔时间必须满12个月。”调整为:“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之日起36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期限内可提取两次,提取间隔须满12个月,累计提取金额(含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额”。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

(一)将《大理州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贷款对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在岗职工。”调整为:“贷款对象是在大理州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内在职在岗职工”。

(二)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单职工的贷款额度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双职工的贷款额度为70万元。”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缴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三)将现行的“支持家庭户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政策,即未婚子女(父母)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由父母(子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子女(父母)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子女(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子女(父母)同时设定为互保人。”调整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人必须是产权所有人或配偶;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产权人必须是贷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四)将现行的“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为20%,并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并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为40%,并执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利率、首付比例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利率、首付比例为40%”。

大理住房公积金线上信息系统业务办理

10大渠道

(1)云南政务服务网。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可以办理跟个人业务大厅、单位业务大厅相同的业务,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登录的用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就不用再登录我们的网厅,直接可以办理业务,在与政务网对接开发中要求不让用户二次登录,这样可以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2)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通过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的各种信息和账户余额,目前一部手机办事通各种功能还在完善中,下一步可以办理公积金的部分业务(年底前可以上线部份的办理业务功能)。

(3)门户网站。通过门户网站,获取公积金政策、法规,查看业务办理指南。也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网站首页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APP、关注微信公众号。网站智能机器人还可以为大家提供在线咨询实时答复。

(4)手机公积金APP。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手机公积金”,下载手机公积金客户端,下载后,点击“+”图标切换到大理手机公积金APP登录界面。可选择三种方式进行登录即“支付宝登录”、“刷脸登录”或“注册”登录后,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的各种信息和账户余额,可以办理退离休提取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也可以更改手机号码和政策咨询。

(5)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号(dlzzfgjj),点击“关注公众号”就可以进入微信号公众号。打开微信小程序,输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搜索,进入登录页面。用户可通过账户密码进行登录。这里的功能和手机APP是一样的。

(6)个人业务大厅。登录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个人业务大厅,可选择支付宝登录或个人注册账户密码登录,登录后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的各种信息和账户余额,更改手机号码和政策咨询。

(7)自助服务终端。便民自助服务终端设在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内,通过“读取身份证”可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进入个人查询页面,包括公积金账户查询、公积金明细查询、职工缴存证明、贷款信息查询、还贷明细查询等多种业务,均可自助办理。

(8)短信平台。缴存职工可以按时收到公积金账户缴存、提取、还贷等信息提醒。(特别提醒:有缴存职工自己的手机收不到发送信息,主要是手机使用了第三方手机软件对中心发布短信的服务号码设置了阻止、拉入黑名单或是退订等限制,这样就无法收到中心推送的服务短信,但个人手机上取消限制即可恢复此项功能)。

(9)12329服务热线。可以拨打12329即可足不出户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以及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指南等服务。

(10)支付宝市民中心。登录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选择“大理白族自治州”。找到“公积金”图标。支付宝城市服务无须注册,进行刷脸认证即可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和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以上10个渠道,大大缩短了业务办理的时间,实现了业务办理渠道多样化、办理便捷化。

大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答复:还房贷、租房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热线关注问题

1.查女士:按月冲还房贷,开通了吗?该怎么办理?

回复:2021年4月1日以后办理的新贷款可以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一是主贷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保留不低于12个月的缴存余额;二是“按月冲还贷”额度不得高于主贷人及共同还款人当月公积金缴存总额,且不高于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款金额。

2.网友留言:建议在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前提下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用于物业费的缴纳和住房装修,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使用到公积金,可限制条件例如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或者夫妻双方有一方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提取。

回复:之前住房公积金在使用方面确实是有物业费提取的规定,但是2019年底,国家审计署对云南省的住房公积金和使用情况、住房维修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省范围内全面的审计,其中特别提出对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管费的做法要进行调整,不再允许这样做,因为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使用方向和渠道上,没有涉及到这一项,因此根据当时国家审计署提出的存在问题在全省范围内,省住建厅以及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提出意见要求进行整改,所以从原来允许提取使用缴纳物管费,到后来就关闭了渠道。

3.杨先生:购房或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几次?

回复: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须在36个月内申请,期限内可提取两次,提取间隔须满12个月,累计提取金额(含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额”。如同一套住房涉及购建房及偿还住房贷款两项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额。

4.张女士:租房怎样提取公积金

回复:

1.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大理州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银行储蓄卡(一类卡)及复印件一份;

(3)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的申请人及配偶当地自住房查询结果。

3.提取额度及频次

(1)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不包括租金以外的任何杂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实际支付租金可取至余额的千位,保留百位以后的金额;

(2)职工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出承租住房租金的12个月合计数(市场房屋租金标准由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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