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项目 > 正文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3次项目审查会信息公开

大理深度房产新闻早读  2021-10-14 10:22

[摘要]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3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14个(通报了3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3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14个(通报了3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3次项目审查会信息公开

一、《大理物流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3-01至 3-11地块

审查内容:控规内容修改

审查意见:

(一)结合经开区创新工业园区功能定位,原则同意《大理物流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3-0至3-11号地块控规修改。

(二)同意3-01、3-02、3-06号地块用地性质由街头绿地调整为防护绿地G2。

(三)同意3-03至3-05号地块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G22、普通仓库用地W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8-1.6,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2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配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其他按《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执行。

(四)同意3-07号地块用地性质由普通仓库用地W1调整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配建公共厕所,其他按《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执行。

(五)建筑退让周边大凤路道路红线按大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的要求进行退让。

(六)片区属于洱海三级保护区,下一步项目引进须满足环保要求,禁止建设化工、冶金、制浆、制革、电镀、电解、水泥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

(七)片区内河道退让须满足水务部门要求。

(八)请经开区管委会依法依规按程序完善控规修改。

二、《大理经济开发区上登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6-05至6-12号地块

审查内容:控规内容修改(通报)

审查意见:

(一)本次申请调整范围大部分用地在《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5)》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上位规划依据不足,控规修改理由不充分。

(二)待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批准实施后,经开区结合洱海保护、机场净空、产业转型和保税区创建等要求,对上登工业园区控规进行整体评估,系统分析研究、依法依规开展片区控规修改完善工作。

三、《大理经济开发区上登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D-03-01、SD-03-02和SD-03-04号地块

审查内容:控规内容修改(通报)

审查意见:

(一)为加快推进大理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原则同意SD-03-01、SD-03-02和SD-03-04号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M1和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二)根据仓储物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9—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2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建筑退让大攀高速连接线和片区主要城市道路按大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的要求进行退让,其它按《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执行。

(三)北地块不在上登片区控规范围内,不同意纳入本次控规修改。

(四)请经开区管委会依法依规按程序完善控规修改手续。

四、《大理市银桥镇绿色食品工业园区》银桥镇(3)号、106-00-00-10号、106-01-01-117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变更

审查意见:

(一)规划设计条件各项指标调整后符合工业用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原则同意指标调整。调整后指标为:建筑密度≤35%,绿地率10%-20%,容积率≤1.2,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

(二)根据洱海保护条例和大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筑退让河道不少于50米。

(三)由市自然资源局督促依法依规完善土地相关手续。

五、大理数字化全自动绿色饮料生产基地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审查意见:

(一)所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二)进一步优化建筑外立面,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项目位于洱海三级保护区,各项建设要满足洱管、环保、工信等部门要求,拟建建筑退让灵泉溪河道距离在30米的基础上再退让20米作为缓冲带。

(四)企业须负责厂区内生活污水和生产尾水处理的达标处理,由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负责项目监督和指导。

(五)由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依法依规审批。

六、理想小镇·智慧湾桥(丽思卡尔顿酒店)项目

审查内容:总体规划

审查意见:

(一)规划依据片区控规对各个地块功能布局、项目业态、开发强度进行了总体规划,便于下一步各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原则同意所报总体规划。

(二)修改完善意见:

1.细化项目功能布局、优化交通体系。

2.按白族民居风格优化建筑风貌。

3.结合苍山保护、洱海保护等相关要求,提出项目周边景观环境提升改造方案。

4.下一步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须按要求细化绿化修规方案,由市住建局负责审核把关。

5.拟建建筑退让河道、主次干道距离严格按州规委办《关于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的要求执行。

6.A-10,A-12地块位于填方区,应加强场地分析,开展地质灾害影响评价。

7.按照产业优先原则,酒店及产业部分须先期启动实施。

8.项目总体规划中产业用地比例较少,应严格按投资协议和相关规定增加产业部分用地和建设规模,明晰自持部分,便于后期地块修规编制和审查审批。

(三)项目西侧紧邻部队用地,项目审批前须取得部队书面同意意见。

(四)下一步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由市文旅局负责对酒店品质把关,由市投资促进局对项目投资强度把关。

(五)项目审批前先开展文物勘探工作。

(六)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七、大理茶博院项目

审查内容:总体规划方案调整及展示中心设计方案变更

审查意见:

(一)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原州规委会审查审定指标要求,产业用地占比及投资占比均满足投资协议要求,原则同意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调整及展示中心设计方案变更。

(二)项目还需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要求健康生活馆在下一步单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展示中心相协调,进一步优化提升展示中心与健康生活馆之间的景观轴线,留足景观视廊和公共绿化空间,轴线宽度不得少于原审定宽度,轴线两侧要尽量布置产业功能建筑。

2.根据产业功能布局,明确各组团规划控制标准及开发时序。按照产业优先原则,酒店及产业部分须先启动实施。

3.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局,充分考虑与苍山大道之间的景观视廊关系。

4.处理好项目与变电站、文物遗址之间的关系,做好项目之间景观环境营造,减少互相干扰。

5.按要求配建充电停车位。

(三)项目用地西北侧紧邻人工增雨作业点,需同步征求气象部门意见。

(四)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八、大理市城市中心厨房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审查意见:

(一)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条件。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1,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层数三层,高度12米。

(二)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按要求配建停车位,车位不足部分需由业主方提出可行方案解决。

(四)按中心厨房服务规模优化货运流线组织,满足货运车辆通行需要。

(五)按要求配建油烟净化、油水分离等环保设施。

(五)调整降低员工宿舍建筑层高,优化坡屋顶立面。

(六)项目建设需满足洱管、环保、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

九、大理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二期)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审查意见:

(一)为积极支持大理市烈士纪念公益性设施建设,充分挖掘红色教育资源和内涵,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项目业主须按程序依法完善二期用地相关手续。

(三)进一步优化建筑外立面,与大理传统建筑相协调。(四)建议进一步整合周边用地,解决停车场地。

(五)报州规委办备案。

十、明阳西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意见:

(一)该项目已取得州人民政府海西项目准入批复,项目拟建设内容符合招商引资协议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所报规划方案。

(二)按大理海西白族民居建筑风貌控制要求优化建筑外立面。

(三)按要求配建充电停车位。

(四)根据州政府准入批复要求,项目不得改变用地性质,不得出售。请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五)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十一、大理十畝生活得月台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二)项目还需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对项目用地进行合理分期,在《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5)》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部分,待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符合上位规划部分可先行启动审查审批,要求同步启动幼儿园建设。

2.优化建筑高度,充分考虑建筑与城市之间的景观视廊,降低19#楼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不大于6层。

3.建筑外立面高层洋房采用方案一,多层退台洋房在方案一基础上进行优化。

4.方案调整不得减少停车位数量,鉴于户数增加较多,应增加停车位,不同意减少地下车库面积,按要求配建充电停车位。

5.方案调整不得减少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按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增加室外公共活动场所。

6.方案审批前须提交经市住建局审核通过的绿化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严格按照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5次项目例会审查决议要求,尽快完善片区教育服务设施。配套幼儿园和一期项目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四)企业应尽快完善文献箐片区供排水专项规划报市住建局审核,并按审核通过的规划要求完善片区公用设施。

(五)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和防范,满足水务部门要求。

十二、银桥镇新邑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意见:

(一)鉴于该项目立足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能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新邑村轮胎加工经营户轮胎乱堆乱放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拟选址用地不得占用水田。

(三)银桥镇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中将该项目纳入规划,结合村庄产业发展统筹布局村庄发展用地。

(四)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方案,优化建筑布局。

(五)按标准化厂房要求,结合下一步工艺流程和厂房空间的需要,科学确定建筑层高,优化坡屋顶风貌,屋顶材质不得采用彩钢瓦。

(六)在项目周边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区域内种植大树进行遮挡。

(七)入驻厂房经营户的加工工艺须满足环保要求,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前须取得洱管、环保、工信等部门书面同意意见。

(八)按程序报请州规委会审查。

十三、双廊镇双廊村青长甸宅基地集中调整片区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意见:

(一)为妥善解决生态搬迁安置需求,原则同意所报规划设计方案。结合目前大理市农村个人建房管控要求,该安置区一期先行解决三线划定搬迁安置和生态廊道征地的10户拆迁户,其余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再行审查。下一步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双廊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宅基地安置主体进行审核把关。

(二)项目业主须尽快按程序依法完善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三)由双廊镇人民政府按洱海三级保护区农村住房相关审批建设要求进行审批,并严格进行批后监管。

(四)根据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公司土地房产部出具的意见,须对该项目是否影响铁路桥梁稳定及行车安全等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相关安全评估报告。

(五)双廊镇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中将该项目纳入规划,结合村庄产业发展统筹布局村庄发展用地。

十四、大理州国家安全局—2020工程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通报)

审查意见:

(一)所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原则同意所报建筑设计方案。

(二)项目位于大理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建筑结构、肌理、高度、材质和色彩等应满足市住建局要求。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