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理州撤销开发区范围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永平工业园区、巍山工业园区、宾川工业园区、云龙工业园区、南涧工业园区、剑川工业园区、漾濞核桃工业园区。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大政办发〔2021〕10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理州撤销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
《大理州撤销开发区实施方案》已经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州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州撤销开发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发〔2020〕21号)精神,特制定《大理州撤销开发区实施方案》。
一、撤销开发区范围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永平工业园区、巍山工业园区、宾川工业园区、云龙工业园区、南涧工业园区、剑川工业园区、漾濞核桃工业园区。
二、撤销开发区方法步骤(一)撤销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撤销按《大理州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实施方案》执行,由其所在地县市党委、政府制定撤销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具体措施、细化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确保机构撤销、人员分流、职责划转、国有资产划转和监管等工作落到实处。其中: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撤销工作由大理市委、市政府牵头,州文化旅游局、州国资委配合制定撤销方案,按程序报州委、州政府批准后实施。(二)人员分流妥善做好被撤销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原有人员分流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有效衔接。(三)国有资产划转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被撤销开发区管理机构原有国有资产划转和监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四)撤销开发区时间要求各相关县市要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撤销开发区的人员分流、职责划转和国有资产划转等工作,并按省统一部署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撤销工作,并“摘牌”。
三、撤销开发区后对企业支持政策不变撤销开发区的县市仍要以产业发展为重点,继续加大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力度。开发区撤销后原开发区内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行政区域内管理。州级各部门各相关县市对原开发区内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确保不因开发区撤销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确保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力度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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