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鹤庆县个人买家豪掷1.1亿元拿下草海镇259.93亩土地!
鹤庆县草海镇CHZ2020-53号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
成交确认书
赵福辉、赵福怀(竞买号牌NO 6):
您参加2020年8月26日上午9:30整,在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赵福辉、赵福怀成功竞得位于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村委会,宗地编号为CHZ2020-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一、CHZ2020-53号地块总面积亩)。
宗地由商业用地(地块A、地块B、地块C、地块D )和住宅用地(地块E)组成。
1、商业用地:
(1)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6618.83㎡(地块A:3830.85㎡、地块B:8316.21㎡、地块C:11297.35㎡、地块D:73174.42㎡)。
(2)土地用途:商业用地(C5);
(3)出让年限:40年;
2、住宅用地:
(1)土地使用权面积约76667.62㎡;
(2)土地用途:二类住宅用地(R21);
(3)出让年限:70年;
二、CHZ2020-53号地块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贰元玖角柒分(¥642.97元),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壹佰肆拾壹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11141.8480 万元)。
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赵福辉、赵福怀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本《成交确认书》到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24号与鹤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出让人、买受人、县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执壹份。
特此确认。
出让人:鹤庆县自然资源局
买受人:赵福辉 赵福怀
拍卖人:大理中意拍卖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年8月26日
签订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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