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听证会于8月7日在苍山饭店举行。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听证会于8月7日在苍山饭店举行。
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洱海保护治理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政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听证会于2020年8月7日在苍山饭店举行。
《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根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共6章40条,进一步对州、县市有关部门在洱海保护管理中职能职责进行了明晰;对洱海保护治理规划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垃圾分类处置、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对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的建设行为管控、湖区及主要入湖河道取水管理、生态调控、船舶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
听证会上,州洱海管理局对《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制定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重点内容作了说明。
公开听证
听证代表由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专家、法律工作者、州县市有关部门及企业、个体经营户、村民、市民代表组成。听证代表应到23人,实到22人。为修改完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建言献策。
以公开促公正 以听证赢公信
听证代表作了现场发言,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制定出台《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对于加强洱海的保护和管理,有效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听证代表对《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的文字及内容提出了听证意见、建议。
洱源县邓川镇腾龙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文荣:我对于《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表示赞成,并致力于将此实施条例落实到我们村的各方面。其中由于洱海流域对重水重肥的农作物禁种,导致部分以此而生的村民大减,我建议应该对利益受损的村民加大扶持力度,给予相应的补贴。
客栈协会代表 李海忠:对于此实施办法我认为能够在洱海保护条例的基础上更加精准地加强洱海保护,但其中我认为此实施办法对客栈餐饮业消防管理的职责范围不明确,管理部门应该更加细化,明确管理主体,精准做好洱海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且作为洱海流域的客栈经营者对于在经营的同时保护好洱海也应该完善提高其经营措施。
大理旅游集团 杨志勇:自洱海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行各业贯彻落实洱海保护和管理条例,大理旅游集团已将现有的船舶更换为新能源船舶,并且控制了船舶总量,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洱海水域的污染。我们也会在该框架内重新调整船舶的运营,采取更加环保的运营方式,在保护洱海的同时发展旅游文化。
决策发言人就提出的意见作现场回应,将认真梳理各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 ,并出具听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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