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祥云县交通运输局、祥云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决定开展出租车“不打表”专项整治行动,
为维护祥云县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城市文明形象,针对祥云县出租车存在拒载、不打表乱收费等违规经营问题,祥云县交通运输局、祥云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决定开展出租车“不打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30日。
二、整治目标
出租车严格执行打表收费规定:使用计价器计价收费,收费时须严格按照计价器显示的数据和金额收取,不准以任何方式变相提高价格。无人乘坐时应树立空车显示器。
按照祥云县交通运输局、祥云县发展改革局文件《关于印发祥云县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祥交复[2019]1号)规定,营运价格标准为:基础里程为2公里,2公里以内起步价为6元(夜间22时至凌晨6时起步价为9元),超过2公里按2元每公里计价,免费等候时间为5,超过免费等候时间,每2加收1元等候费。
三、整治重点
1、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打表收费的;
2、拒载、故意绕道行驶或欺客甩客、强行拼座等违规行为;
3、无从业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规行为。
四、整治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交通运输局、交通运政管理所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如发现上述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以下行政处罚:
1、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拒载、甩客、故意绕行和不按规定打表计费等违规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首次被查处处罚200元,第二次被查处处罚5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三次以上罚款2000元。
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将按质量信誉考核相关规定记入公司、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录。一个考核周期内计满相应分值的,将按《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对出租车公司停办所有业务;对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并暂停其经营资格、情节恶劣的吊销从业资格。
五、请广大出行旅客充分理解打表计费规则的调整和执行,并予以配合支持。积极对发现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诉举报电话: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3121041
县运政管理所稽查大队办公室 3121184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