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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第2号通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大理深度房产新闻早读  2020-02-11 14:25

[摘要] 大理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1条措施 .

大理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1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24日依法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全省全面进入抗击疫情的应急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经大理白族自治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采取以下21条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涉及人员坚守岗位,全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24值班制度。

二、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公开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暂时关闭辖区内博物院、文化馆、图书馆、主要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停止所有涉旅活动,旅行社不再接团,对于事先个人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涉旅企业无条件退团、退房和退款。

四、调整减少民航、铁路从昆明及省外进入大理的班次,暂停长途客运车运营及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跨辖区客运包车派单,外堵输入、内强防控,严控传染源输入。

五、严禁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减少大规模会议。关闭农村地区公众聚会、宴请场所,一律取消本主节、客事宴请等大规模聚集活动。

六、所有人员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七、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禁止市场内屠宰行为,禁止野生动物捕杀、交易、加工、销售和贩卖。

八、各县市辖区内和民航、铁路、交通站点按要求设置留验站,对需留验和医学观察的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九、各县市辖区内和民航、铁路、交通站点和普通国省干线设立检测站,对入境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做到凡进必检、必登,不漏一人。

十、发挥全州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动员起来,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建立健全区县、街镇、城乡社区等防护网络,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十一、县乡村三级干部、基层医务人员要借助大数据手段,在辖区内开展“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滞留的外来人员。重点摸清湖北省(武汉市)旅游人员、经商人员、我州在湖北省(武汉市)务工返乡、求学和服役返乡人员,核心要搞准已确认病例的基本情况和密切接触的人员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十二、对湖北省等外地滞留大理的人员,实行州、县、乡集中妥善安置,公开安置点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并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返回原驻地。

十三、全州设置发热门诊16家,定点医院12家,3家州级后备定点医院,严格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的要求,全力保障定点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十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严格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

十五、做好健康教育和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少外出、不聚会、勤洗手、戴口罩,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十六、全面加强医用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和调配工作,合理调配口罩、防护服和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优先保障基层一线医务人员使用,重点向防控工作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倾斜。

十七、全面加强市场管控,保质稳价。实时监测主要食品、日用品、防护用品等价格,做好市场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保证粮油、食品、水果等春节物资的供应,完善生活必需品等保供物资调运绿色通道机制,全力保障市场稳定。

十八、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造谣生事、哄抬物价、囤货炒货等行为,强化对商超、加油站、农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检测,严防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十九、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全州实行防控工作日报制度,各县市和指挥部各工作组每日分两次上报疫情情况,即:上午9:00和晚上21:00各报一次。

二十、加大督察指导工作力度,成立以州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六个督察组,分赴12县市进行督察指导防控工作。

二十一、全面启动大理州“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全州广泛征集各县市各部门疫情防控不力、缓报瞒报漏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方面问题。对造成疫情扩散、贻误患者救治等严重后果的,严查严处、绝不姑息。

投诉电话:0872-3097177

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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