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切实抓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弥渡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从即日起我县将采取如下措施:
针对当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我州各地采取不同紧急措施
下面是部分县市发布的系列防控举措
弥渡县
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通告
为切实抓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弥渡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从即日起我县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入弥主要通道、客运车站等区域设立健康检测站点。凡进入弥渡县的人员,必须本着对本人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主动接受健康检测。接受健康检测的人员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实提供旅行史、健康状况和接受必要检查。如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感染及感冒症状,必须服从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治疗和医学观察。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通告发布之前,已从外地进入弥渡的人员(包括本县返乡人员,以及外省市进入弥渡人员),有关单位和部门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请主动配合排查工作,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接受健康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即日起全县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体育馆(场)、游泳场馆、电影院、景区景点和网吧、KTV、游乐场(室)等其他公众聚集度高的文广旅体公共场所,全部暂停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原经各级部门审批同意的各类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全部暂停或取消。停止民间迎春活动、演出、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等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各种公众聚集活动。暂停宾馆饭店(含民宿、客栈)举办和民间自办的一切大型集会、聚餐、客事办理、庆祝等聚集性活动。所有学校(含各类培训机构)一律停课。
五、即日起全县活禽交易市场全部关闭,各乡镇集市全部关闭,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相互监督,发现有来自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没有遵守居家隔离的,及时给予劝诫或向所属的村委会(居委会)反映,并服从乡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群防群控、严防死守,配合做好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鼓励群众举报,举报电话:8167081、18987206579。
七、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注意个人卫生防护,不信谣、不传谣,防止谣言传播。县级相关部门将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货炒货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八、县级医疗机构将对隔离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免费治疗,不会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九、拒绝接受健康检查的,由公安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同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强制检测和医学观察,外来人员拒不服从管理的,依法拒绝入境或遣送出境,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无理取闹、扰乱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以及传播谣言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弥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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