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提起诉讼到我们拿到执行款,只用了半年时间。感谢宾川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干警们,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钱。”1月16日下午,红河飞泓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杨文飞在宾川县人民法院举行的集中统一发放农民工工资案款大会上拿到了一笔执行款。
“从提起诉讼到我们拿到执行款,只用了半年时间。感谢宾川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干警们,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钱。”1月16日下午,红河飞泓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杨文飞在宾川县人民法院举行的集中统一发放农民工工资案款大会上拿到了一笔执行款。他激动地对记者说,这是他第二次拿到执行款,有了这笔款项,他们公司里的农民工可以欢欢喜喜过个好年了。
当日下午,宾川县人民法院举行集中统一发放农民工工资案款大会,及时将450余万元执行款发放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
据悉,因与云南速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劳务合同纠纷,2019年6月,骆福星、杨文飞、张尹虎、王有全、邓贤双、杨平等原告及红河飞泓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于云南速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依约履行调解内容,9月,骆福星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达2692余万元,涉及云南、四川、贵州、湖南多地七百多名农民工工资。
由于本案涉案标的大,又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宾川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要求穷尽一切措施,用足用活执行手段,确保案件得以执行,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倾斜和保障。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责任和担当,迅速成立了专案组,专司案件执行,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时申报财产的同时,采用查人找物,线上、线下多管齐下等多项执行措施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落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执行干警多次往返外地,辗转奔波上千公里。经过一个多月的苦战,2019年11月5日,宾川县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到位600万元的执行款,通过“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及时将执行款发放到位。2020年1月6日,又执行到位了450余万元。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对应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进行逐一核对,督促申请人给予足额发放。
在当日的集中统一发放农民工工资案款大会上,领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还向宾川县人民法院赠送了警旗,以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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