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5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对2019年度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推荐单位的公示》,拟推荐4家单位参加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评选。
12月5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对2019年度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推荐单位的公示》,拟推荐4家单位参加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评选。
云南省4家医院拟入选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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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名单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大理州妇幼保健院
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
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让我们为这些医院加油点赞!
本次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反映。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李育操
联系电话:0871-67195360
电子邮箱:ynsqws@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关上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933室
邮编:650200
知道多一点
参与此次评选需要哪些条件?
推荐范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重点是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2018年度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不必重复推荐。
推荐原则
按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评估标准(2019年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把各地扎实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强化、广大孕产妇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医疗机构推荐上来。
基本条件
(一)分娩量较大或收治危重孕产妇较多。
(二)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措施得力、成效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按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评估标准(2019年版)》评分在900分以上。
关于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是为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自2018年起,在组织实施。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自2018至2020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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