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7号,由市人大常委会、市妇联共同举办的“争当《条例》宣传员 保护洱海我先行”洱海保护日活动在大理全民健身中心东广场举行,来自我市各行各业的近600名巾帼志愿者参加活动。
12月7号,由市人大常委会、市妇联共同举办的“争当《条例》宣传员 保护洱海我先行”洱海保护日活动在大理全民健身中心东广场举行,来自我市各行各业的近600名巾帼志愿者参加活动。
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条例》”的修订施行,对保护苍洱风光,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谱写大理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新篇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执行好“两《条例》”是当前大理市极为迫切的工作需要,也是当前大理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重大的举措。
“争当《条例》宣传员 保护洱海我先行”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推动了全市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同志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两《条例》”的热潮。
大理滨南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志愿者 杨泽厚说:“我们环卫工人遍布大理城区,新修订的两个条例,从12月1日起实行,我们会当好宣传员,我们会把条例宣传到每一个角落。”
市检察院志愿者 陈富萍 说:“我是一名检察官,从我们检察院的职责来讲,我们就要加强对周边餐饮以及客栈,还有环湖的一些生态环境的监督。如果有相应的行政部门有违法的行政行为,或者是其他那些公民的一些违法行为,那么我们就要予以监督并且督促相关的部门予以整改和纠正。”
活动中,市妇联邀请喜洲镇花上花艺术团新编排的白族大本曲《洱海条例要牢记》进行了首演,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两《条例》”。活动还为部分乡镇妇联、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两新”组织妇女组织赠送了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市妇联副主席 赵昕云说:“希望通过今天的洱海保护日活动,让我们的巾帼志愿者带动身边的家人和朋友熟悉‘两《条例》’,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并且通过熟悉两个条例,在发生洱海保护或者苍山保护破坏行为的时候,能够拿出‘两《条例》’来制止别人,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世世代代永存人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善及州市人大、妇联、洱管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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