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案件公开名单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案件公开名单
序号案件名称立案号案由处罚决定书文号
01
我局对宾川县玉牛劳务有限公司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3、处以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罚款。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02
我局对398火锅店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整)罚款。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03
我局对洱源县贵雄工艺木工厂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3、处以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罚款。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04
我局对洱源碧桂园洱源碧桂园5500元/平方米4.07分景观大道与施滉路交汇处(玉湖二中旁)400-176-0760 转 879188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3、处以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整)罚款。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