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用假等违法行为,全面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有效规范和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明显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积极性,提高全州消防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日前,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用假等违法行为,全面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有效规范和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明显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积极性,提高全州消防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此次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统筹领导、分工负责、协调统一、联合治理”的方式组织实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装、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使用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产品的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分别为:
一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装、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时,应检查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消防产品有关技术标准,对进场的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验或者现场判定,如实记录进货来源、名称、批次、规格、数量等内容,是否建立消防产品安装质量管理制度。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时,要进行消防产品一致性核对,确保工程使用合格消防产品。
二是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领域的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辖区内消防产品销售者,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对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要依法查处。要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在消防产品上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应当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召回已售出的同批次消防产品。
三是各级消防救援部门主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单位场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现场判定,对检查中发现使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更换合格产品,不整改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严肃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此项工作开展为期一个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相互通报在各自领域检查中发现的制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形成打击合力。 [柯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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