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2日,大理州房协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对来自房地产、物业服务管理、经纪服务各行业的31名人民调解员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证件,并在实力文旅云想山活动中心进行了第一次培训会议。
10月12日,大理州房协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对来自房地产、物业服务管理、经纪服务各行业的31名人民调解员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证件,并在实力文旅云想山活动中心进行了次培训会议。
大理州住建局房管科科长张伟,大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梦秋,大理市住建局物管科科长彭加国,大理州房地产业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张跃伟,大理州房协执行副会长王怀民,大理州房协物业服务分会会长何韬,大理州房协经纪服务分会会长杨元章,以及大理州房协、物业服务分会、经纪服务分会各会员单位50余人参加会议。
大理州住建局房管科科长张伟讲话
大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梦秋讲话
大理州房协副会长杨普法主持会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诉求多元化生态形成,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民事主体间的矛盾纠纷大量增加,大理市法院受理案件增幅平均每年增加30%以上,其中商品房预售、销售、房屋买卖、租赁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更甚。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更好地服务社会,为构建和谐大理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年七月,大理州房协与大理市人民法院开启了共同对大理州房地产行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过2个多月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的业绩得到了法院和当事人的认可。截止9月30日,共接件122件,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6件,5件正在形成协议过程中,其余诉件也在逐一沟通中。为把该项工作引向深入,经大理市司法局和大理市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成立大理州房地产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培训会开始前,张伟代表大理州住建局,对州房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并举办首次培训会表示祝贺。他说:“通过州房协和市法院的共同努力,对房产纠纷开展庭前调解,把相当一部分房产纠纷解决在庭前,极大地提高了纠纷处置效率。下一步,作为房地产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支持州房协和市法院,努力把调解工作做好,探索出一条调解工作和行政监管工作的有机结合之路,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林梦秋说:“我们此前的工作,是新时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的创新,更是房协和法院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新举措。对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协调、稳定、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组织这次培训,旨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快更好化解涉房纠纷。虽然培训时间不长,但内容都是比较专业和实用的。希望大家能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有效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能力。也希望通过这次培训,深化与州房协合作,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大理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培训邀请了大理市喜洲法庭李瑜庭长、大理市法院邓朱双法官、大理大学张卓梅老师、昆明法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姜波律师作讲授。
大理市喜洲法庭李瑜庭长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实务》
大理市法院邓朱双法官讲授《房地产纠纷调解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四位老师用经典案列分析、房地产行业中经常发生的纠纷实例、法律的适用范围、合同法中的误区等内容,分别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实务》、《房地产纠纷调解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合同法》、《物业服务管理涉诉案例剖析及调解方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大理大学张卓梅老师讲授《合同法》
昆明法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姜波律师讲授《物业服务管理涉诉案例剖析及调解方法》
参会调解员以各自领域的角度积极提问,结合遇到的各种纠纷事件和四位老师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
培训结束后,张跃伟作总结发言。他说:“大理州房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正式成立,为及时、妥善化解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希望调解员们,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遵从法律,公平公正的做好调解工作。下一步,我们还将设立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调解组,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纠纷调解组,物业服务管理纠纷调解组,并且设立大理州房协驻大理市人民法院调解委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结合大理地区房地产行业实际,深入开展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和强化行业协会调解机制,为大理州房协会员及相关当事人节约时间成本、诉讼成本及司法公共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州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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