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雨蓬和遮阳伞集中整治行动。
为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积极做好宾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园林县城工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和文明县城“市容市貌”形象,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及群众的平安出行。近日,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雨蓬和遮阳伞集中整治行动。
当前正值雨季,也是宾川葡萄销售季节,“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是公安交警部门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警力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员在县城区各农贸市场及学校、医院、广场周边、客运站、金叶路、宏强路、金牛路、中心街等重点区域和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劝阻活动,劝导员积极引导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并认真宣讲和发放大队印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安全行驶”倡议书。
同时,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民警采取警告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装遮阳伞、雨蓬等妨碍交通的安全装置,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及影响文明县城“市容市貌”形象的,进行现场拆除并强制收缴。
另外,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结合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宾川县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县局关于开展县城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查处和警告教育的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现场拆除并强制收缴的遮阳雨蓬和遮阳雨伞进行统一集中销毁。
据统计,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及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以来,现场拆除并强制收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雨蓬250余顶、雨伞150余把。改善了道路通行秩序和市容市貌,从根本上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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