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9月10日起,全州停止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合规性清查的通知》(云建金函[2018]48号)规定,经报请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决定自2019年9月10日起,全州停止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