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结合大理古城区的实际,将苍山门西南侧广场、北门菜场门口、洱海门小商品市场(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点)等适宜地点划定为销售年货临时摊点。
大理古城始建于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是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由于古城的建筑均为土木结构房屋,且各建筑之间成片相连,建筑物火灾抵御能力较差,一旦发生火灾,将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为了加强大理古城的保护和管理,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火把等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自2014年1月27日起,大理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布施行《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大理古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火把的通告》,决定在大理古城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燃烧火把及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希望各位小伙伴遵守以上规定,过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哦!
另外,小编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最近,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结合大理古城区的实际,将苍山门西南侧广场、北门菜场门口、洱海门小商品市场(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点)等适宜地点划定为销售年货临时摊点。
具体事项往下看
为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安全”的春节,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结合大理古城城区的实际,将临时划设部分临时摊点,现将有关申请办理的事宜通知如下:
1年货销售临时摊点开放时间:
2019年01月27日至2019年02月10日,开放时间为15天。
2临时摊点划设位置:
主要在苍山门西南侧广场、北门菜场门口、洱海门小商品市场(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点)等适宜地点。
3申请办理需准备的资料:
一是单位或个人申请书;
二是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是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审批办理地点:
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经营管理科
5审批办理时间:
2019年01月24日至26日三天。
7要求:
1、自觉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设置摆放,注意保洁,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禁止个人未经批准强占划设摊点,禁止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招揽生意;
2、申请办理时必须带齐相关资料,严格按时申请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将不予以办理;
3、文明诚信,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不安全商品;
4、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必须配备灭火器及消防水桶,凡出现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此通知
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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