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9.5元,增幅5%。8月底前完成企业退休人员的兑现,9月20日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兑现。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今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9.5元,增幅5%。8月底前完成企业退休人员的兑现,9月20日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兑现。
哪些人员在调整范围?
《通知》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多少人享受这一政策?
“当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经济下行和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继续调整养老金来之不易。”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目前,我省共有123.12万企业退休人员,48.98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8年是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的比例如何?
我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月人均增加149.5元,增幅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增幅5.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幅4%。与往年相比,总体调整比例比上年度下降了0.5%。
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不同,实际的调整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异。经测算,基本养老金高、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多一些,调整比例会低于总体调整幅度。基本养老金低、缴费年限短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少一些,但调整比例会高于总体调整幅度。
养老金具体如何调整?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
即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
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继续体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挂钩调整因素、挂钩调整标准“双统一”。所有退休人员均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为体现“多缴多得”原则,按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3%的标准进行挂钩调整。
倾斜调整
对象主要是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高龄退休人员,按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以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区分,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他类区和一类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类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类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六类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他类区和一类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元,二类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元,三类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元,四类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元,五类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元,六类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8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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