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棚户区项目改造资金来源为住户自筹及上级补助,每户涉及一项或多项改、扩和翻建项目且改造金额大于2.5万元的,在改、扩和翻建项目结束后,经专业机构评估验收后,给予每户2.5万元封顶补助。
为切实加快推进棚户区项目改造工作,全面提升新区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社区。8月14日,凤仪镇批向201户发放了棚户区改造(改扩翻)项目补助资金,总金额约500多万元。
2016年,凤仪镇棚改任务781户,全部实施了改建、扩建和翻建,涉及庄科村委会和石龙村委会河西村。截止目前,已有201户完成施工、验收、审计等全项工作,其余580户已进入验收阶段。2018年,凤仪镇棚改任务321户,涉及芝华村委会和石龙村委会,前期摸底已完成,目前已签订改造协议100余户,进入实施阶段。
棚户区项目改造资金来源为住户自筹及上级补助,每户涉及一项或多项改、扩和翻建项目且改造金额大于2.5万元的,在改、扩和翻建项目结束后,经专业机构评估验收后,给予每户2.5万元封顶补助。
凤仪镇批棚户区改造(改扩翻)项目补助资金的兑付,成功打响了棚改工作的“炮”,为棚改工作开了个好头,为全镇后续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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