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县市以来,大理市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实践,切实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自被列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县市以来,大理市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实践,切实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通过采取“土地制度+”模式,同步推进国家和省在大理实施的“多规合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等10项涉农改革试点,努力实现试点工作与洱海保护治理、民族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四个结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两完善、两探索,扎实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宅基地增加用途现象突出、村组集体土地管理责任弱化等问题,把完成试点任务与解决地方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在全省推广,“空心村”整治和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经验在全州推广。
规范程序、完善补偿,稳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针对耕地保护和旅游环保设施用地保障压力大的实际,大理市围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多元化补偿机制开展了深入探索。
健全机制、活化资产,审慎推开入市试点。针对存量少、地块分散、旅游产业发展和洱海保护用地需求量大的实际,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底数,围绕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目标作了深入探索。
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针对大理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用于经营现象突出的实际,从理顺国家、集体、个人关系入手,严格落实“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的要求,出台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意见。
通过三年多来的探索实践,大理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取得突破。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面,通过全面认定“一户一宅”、确保宅基地公平分配,夯实集体权能,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征地制度改革方面,着力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加强代征安置地使用管理,盘活已批未供土地,保障生态环保设施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方面,通过创设制度、搭建平台,澄清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底数,与宅基地退出、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全域旅游相结合,实现有序入市,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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