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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实施创建50个国家级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昆明信息港  2018-08-03 09:14

[摘要] 《意见》提出必须重建良好市场秩序、重构旅游诚信体系、提升旅游供给能力、完善旅游管理机制,推动“旅游革命”,重点实施50个国家级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5个特色旅游城市创建工作,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游客欢迎的品牌旅游目的地。

旅游业是云南省支产业,如何把云南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近日,云南省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必须重建良好市场秩序、重构旅游诚信体系、提升旅游供给能力、完善旅游管理机制,推动“旅游革命”,重点实施50个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5个特色旅游城市创建工作,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游客欢迎的品牌旅游目的地。

根除“不合理低价游”

《意见》提出,要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根除“不合理低价游”。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旅行社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依法吊销导游证、购物店依法予以关停。

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接待旅游团队的客运车辆须安装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在运营过程中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行程计划书行驶。通过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游客安全和接待服务规范。

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酒托、药托、游托”等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涉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

构建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构建云南旅游诚信体系,建立旅游服务“云南标准”。《意见》提出,制定和完善旅游产品业态、旅游要素设施、旅游公共服务、产业运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的云南标准,作为旅游服务提供者的运营指南,作为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评价管理的基础依据。

建立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以暗访体验的方式进行专业评价,形成品质指数;由游客通过网络平台对旅游企业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价,形成体验指数;3项指数加权平均形成诚信指数,采用10分制记分,诚信分公开发布,作为政府监管依据,并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提供参考。

对在云南省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和导游、旅游景区、旅游餐饮企业、旅游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对诚信分高的予以宣传、推荐、奖励;对诚信分低于6分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诚信分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停止经营活动。

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品牌旅游目的地

打造品牌旅游目的地,高品质旅游景区,提升旅游供给能力。

“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意见》提出,要全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重点实施50个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5个特色旅游城市、60个旅游强县、100个旅游名镇、50个和省级旅游度假区、200个旅游名村、30个花田(农业)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游客欢迎的品牌旅游目的地。

积极推动高A级景区创建,到2020年,创建5A级景区15个以上,达到5A级创建标准的景区20个。打造国际水平的特色城镇和一流的特色小镇,并争取将其创建成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力争全省4A级以上景区超过100个。

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新建、改建旅游厕所3400座以上。

完善自驾旅游线路服务配套。围绕全省32条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规划布局,加快沿线游客休息站、观景平台、旅游厕所、汽车租赁网点、应急救援站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通信网络信号连续覆盖。全面提升道路通达条件,率先打通、提升改造影响重点旅游线路的断头路、瓶颈点。各地根据当地旅游资源,建设和推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最美”旅游线路。

同时,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以“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智慧旅游企业。

新闻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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