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理市还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由市财政出资500万元设立试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按照金融机构与风险补偿基金2∶8的比例分担试点贷款损失,缓释试点业务风险。同时,财政专列资金,加速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近年来,大理市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为契机,抓住该市被确定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机遇,积极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服务“三农”新方式,激活“两权”抵押贷款服务“三农”新动能。截至2017年末,该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129140万元。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的牵头下,各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定价、期限结构优化、贷款额度提升、多样化风险控制、信贷授权下移等方面开展创新,支持农业生产的中长期信贷投入。
为加速推进试点工作,大理市先后出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处置指导意见、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价值评估工作指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办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对用于洱海保护的农房抵押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并根据农房用途(分纯住房、商住两用、商用房三类)设置梯度的抵押率。目前,全市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确权和农村房屋权籍调查,依申请发放农村不动产权证书。
此外,大理市还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由市财政出资500万元设立试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按照金融机构与风险补偿基金2∶8的比例分担试点贷款损失,缓释试点业务风险。同时,财政专列资金,加速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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