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大理市森林公安局依法给予彭某某没收猎捕工具、罚款1500元的处罚。此外,大理市旅游文体广电局拟将该不文明行为上报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据云南大理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3月5日通报,3月4日16时45分许,大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一男游客在大理洱海边“棒打”海鸥。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大理市森林公安局和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3月4日16时许,彭某某(男,28岁,湖北省人)与朋友驾车到大理市银桥镇马久邑村洱海边游玩,应小孩要求,用小孩手中“金箍棒”打海鸥,造成一只海鸥受伤。18时30分许彭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相关规定,大理市森林公安局依法给予彭某某没收猎捕工具、罚款1500元的处罚。此外,大理市旅游文体广电局拟将该不文明行为上报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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