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如下
1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2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每套明码标价);
3 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6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8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9 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