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祥云县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现了政府满意,患者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受到国家及云南省卫计委高度评价。
2013年,祥云县人民医院开始实施按DRGs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截至今年7月份实现93%以上的出院患者按DRGs进行入组结算,年度超支结余率控制在同期新农合基金总额的3%以内。
祥云县人民医院设于门诊大厅的患者服务中心,每天都有1000多人来这里排队就医,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直接关系着祥云每个家庭的健康需求。
祥云县人民医院实施DRGs支付方式改革以来,积极降费提质,各项指标控制已达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范围之内,并通过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提升软硬件水平,吸引了很多周边县市的群众前来就诊。来自宾川县乔甸镇的段汝会,她的女儿刚做了阑尾手术,这几天她在医院悉心照料女儿,她说:“祥云县人民医院医生护士服务态度好,收费也合理,所以才来看病。”
2012年8月,祥云县人民医院被定为云南省卫计委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医院,祥云县人民医院2013年开始正式实施按DRGs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据祥云县人民医院支付方式改革办公室主任王兴龙介绍,医院现在采用的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也就是DRGs付费。这个DRGs付费,是根据疾病诊断国际编码ICD-9、ICD-10为基础,采用所有的历史数据,就是“诊断相近、治疗相似、消耗资源相近”的原则把医院的所有数据分成若干个DRGs疾病组,然后再根据年度的医保资金总额预算、费率、权重等数值,给每一个DRGs病组算一个标准。
医院遵循疾病诊断分组的付费理念,将医院常见的自行扩展病案编码及地方病单独分组,医院共分为434个DRGs病组,其中150个手术治疗疾病组和284个非手术治疗疾病组。
病种分组后,在专家指导下,结合前三年平均费用水平,根据各DRGs病组平均费用的权重、基金总预算和费率水平,测算出每组疾病的付费标准。在此基础上,提高医院疑难疾病病组权重,降低简单疾病病组权重,最终形成适用于医院的疾病组费用标准。
实施DRGs支付方式改革后,医院于2014年开始实施全成本核算,2012年,全院职工人均耗材费394.10元,2016年人均326.98元,降低了67.12元。2017年上半年,全院住院次均药费和门诊次均药费较上年同期均下降约5-10%;每月开展处方专项点评,处方合格率达95%。2016年服务门、急诊患者55.3万人次,比2015年增长13.9%;服务住院患者4.3万人次,比2015年增长6.3%;服务住院手术患者10278台次,比2015年增长20.6%,医药结构比为69∶31。住院患者县外转诊率2.99%。
祥云县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现了政府满意,患者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受到国家及云南省卫计委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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