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部署从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部署从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六、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七、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八、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欢迎社会各界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处置价格举报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客观地看,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已经出现数次资产泡沫。资产泡沫未必是在宏观经济过热的情况下出现,也有可能在经济下行阶段出现。这就需要梳理我国资产泡沫产生的逻辑。应当说,我国资产泡沫的产生,与“投资-债务-货币供给”的链条直接相关。在较长时期内,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投资拉动,而实现投资拉动主要又依赖于信贷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比重长期偏低。债务融资又直接依赖于货币供应。因此,我国的货币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动式的,是服务于投资增长这个预期需求的。而一旦投资增长下滑,尤其是民间投资下滑,释放出来的货币与信贷就会成为漫流之水,在不同的经济领域寻找“洼地”。这是资产泡沫的根源,也是高杠杆的根源。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城市房价疯涨和大宗商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应该说是高风险源,中央对此未雨绸缪,做出提前预警和部署,是极为重要的。
从这个角度出发,要抑制资产泡沫,不仅需要在货币发行量上做出合理的调整,更需要改变“投资-债务-货币供给”这个逻辑链条。对于前者,央行货币政策报告明确提出,要继续保持稳健和中性适度的货币环境;就后者,则需要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比如,当务之急是打破垄断,放开市场准入,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社会资本进入后,会形成信贷需求,有效吸收“宽松货币”,这也可以解决社会资本投资增速下降的突出问题。过去几年,中央在这方面有不少部署,关键在于尽快落实。再比如,加快推进市场化的债转股。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把推进债转股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国企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快结构调整和改革步伐。此外,加快新经济发展,支持新经济尽快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新经济是吸引过剩资本的较好载体,也是可能实现创新突破的领域。在这方面,我们面临历史性机遇,关键在于通过政策引导,支持市场化主体利用宽松货币进入新经济领域。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