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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拟取消晚婚假 增加60天产假

云南网  2016-01-22 09:56

[摘要] 我省昨天在网上公布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更改强调“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提出,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均能享受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我省昨天在网上公布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更改强调“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提出,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均能享受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另外,删除了晚婚、晚育概念,同时删除了“晚婚假”相关条款,这意味着如果《草案》通过,我省将取消15天晚婚假期,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婚假将从18天变为3天。

关键词产假

符合规定即可多休60天产假

《草案》中个重大变化,就是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与国家政策进行统一,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安排再生育”,并提出育龄夫妻可以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同时调整完善了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女方均可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也从15天增加到了30天,而且取消了“晚育”的限定标准,只要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职工均可享受这项福利。

那原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政策难道就此取消了吗?在《草案》中专门提出了“老人老办法”,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

关键词 婚假

没了晚婚假结婚只能休3天

今年以来,已有包括广东、湖北、浙江在内的6个省份取消了晚婚假期,让众多适婚男女诚惶诚恐。此次公布的《草案》中也顺应了“主流”,删除了“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这项条款。也就是说如果《草案》通过,我省将取消15天晚婚假期,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婚假将从18天变为3天。

关键词 二孩

再婚任一方婚前没娃可生俩

对于再婚夫妻而言,《草案》提出,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再申请生育一个子女,包括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依法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也就是说,如果再婚夫妻其中一方再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再婚前没有子女,那么两人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后仍可再生一个。

另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如果再生育子女,那么自生育之日起,不再享受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况除外。而如果是独生子女不幸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子女,则规定待遇不变,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和一次性抚慰金。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云南户籍改革新制度不再区分农业非农业户口

户籍制度改革是老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过去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总面临办理困难繁琐的问题,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我省户籍改革制实行新的管理制度,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居住在城市的城市居民和农村的农村居民统称云南省居民,再不区分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1月21日,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做客”金色热线”栏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队长曹卫东和基层基础处处长冒锡昆介绍了这一制度的办理办法。

在栏目中,一位曲靖市民通过微信,咨询何时能将非农村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他表示,在去年11月份时到公安机关的户籍处了解相关情况,得到了没有软件升级信息的答复,如今他希望通过节目了解如何办理转户口,现在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对此,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基层基础处处长冒锡昆进行了解答。

冒锡昆介绍,2015年云南省出台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居民可以从农业户口变成非农户口,同时也可以从非农户口转到农村实际居住地区,“但是要有权,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起码要有三权以后,通过公安机关调查你实际居住在农村地方,你可以从城市把户口迁过去。”从2016年1月1号开始,云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就实行一样化的户籍制度,我们不再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实行居住在城市的城市居民和农村的农村居民统称云南省居民,再不区分非农和农业。冒锡昆表示,如今公安机关办理城市地区迁到农村地区,没有户口限制,只要提供宅基地的确权证明,土地的确权证明就可以办理。同时冒锡昆介绍,在材料证明完备的情况下,户口转移在当天就能办理完成,做到大程度的方便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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