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版)已于日前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批复并已正式对外发布。根据定价目录,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如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仍执行政府指导价。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版)已于日前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批复并已正式对外发布。根据定价目录,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如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仍执行政府指导价。
此次发布的定价目录涵盖电力、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服务、养老和殡葬服务、保障性住房和物业服务、文化旅游、公共设施和重要专业服务等11个方面,均明确了定价内容、定价部门以及相关的定价规则等内容。根据定价目录,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等均授权州(市)人民政府;而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车辆通行、司法鉴定等仍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或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来制定。
在市民比较关注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方面,定价目录在说明中明确,如具备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条件的,则放开收费标准;不具备协商条件的,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对此,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阶段,昆明的多数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就意味着不具备协商条件,对于这些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仍将按照各地既定的政府指导价来执行。”
此外,定价目录在说明中还明确,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待出台具体改革方案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省物价局将于近期对定价目录作出详细的政策解读,具体执行时间另行公布。”上述负责人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