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云南省出台户籍改革方案

昆明日报  2015-06-09 09:10

[摘要] 昨日,云南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进一步放宽户籍迁移政策,解决户口遗留问题,实施因城而异、分类有序的差别化落户政策,同时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进一步调整的

户口迁移政策

1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除昆明市主城区(含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下同)和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特定城市以外的建制镇和小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分别满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 、有效控制特定城市的落户限制。对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生态脆弱敏感、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以及因其他客观原因暂不具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城市有效控制落户限制。

4 、放宽城镇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除昆明市主城区外,实际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合法手续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在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5 、放宽城镇(除昆明市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条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投靠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6、 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7、 放宽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条件。现役军人在城镇购买的合法稳定住所,其实际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

8 、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